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虚拟货币挖矿是区块链公有链系统以及之上运行的各种应用为实现去中心化运行和系统集体维护而实施的经济激励。

区块链公有链系统以及在之上运行的各种应用都是去中心化运行的,没有一个中心机构来负责系统和应用的运营维护,因此就需要吸引更多的主体来参与系统和应用的运营维护,由此就不得不实施相应的经济激励。但一个去中心化系统,并没有也不应该有单一主体付出资源来构建这个系统,因此区块链公有链系统以及在之上运行的各种应用就发行了各种虚拟货币来激励参与之体。

比特币系统的pow是激励所有参与者共同计算一个单向函数,最先找到运算结果的人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比特币,作为系统去中心化运行和维护的激励。

以太坊2.0的POS是根据参与者锁仓额度的比例,按概率获得出块权,获得出块权的节点获得相应的以太币作为激励。

DEFI系统的流动性挖矿也是这个原理,根据参与者所贡献的份额,按照相应比例获取DEFI系统应用的收益,以作为激励。

其实,比特币挖矿是一个形象的说法;人们也经常把比特币说成是“数字黄金”,因为比特币总量和黄金一样有限,而且价格不菲。

黄金是从金矿里挖出来的,比特币是由旷工从数字里面“挖”出来的。这里的所指的“挖矿”和“矿工”,与我们日常生活里的所指有所不同。日常生活里,“挖矿”是指矿工开采如黄金、煤炭等天然矿产的过程,“矿工”自然是指挖矿的工人。而在比特币世界里,“矿”是比特币,所以“挖矿”是指挖比特币,“矿工”是指运用挖矿设备(比特币矿机)参与挖比特币的人。

比特币的挖矿是比特币的唯一发行机制,从中本聪挖出第一个区块获得50枚比特币开始,比特币这个加密数字货币就以这样的去中心化方式不断地发行了出来。

比特币区块链网络是由众多节点组成的去中心网络,而这些计算机节点加入这个网络,维护分布式账本,是因为中本聪在设计系统时巧妙地加入了经济激励:众多比特币矿工(即挖矿节点)在竞争获得记账的权利,矿工每增加一个新的区块能获得对应的记账奖励。

虚拟货币挖矿,其实质就是加高普通人追加发行币的难度,但背后必须了解,发行人动动手指就发行无限量。这个坑非常大,只要有追随者即可,和庞氏骗局一样。很多买机器,追资源挖矿的哥们,你们辛苦了,最后的结局是Nothing! 中国禁止该货币有深入考虑,部分国家认同,实质是他们的主宰者本身是参与者和粉丝,没啥卵用!

看来你不是很了解,挖矿就是猜密码游戏,假定你家有个密码锁6位,那要猜到你家门锁的密码就是一直试试一百万次总有一次是对的。这一百万次让计算机来试就是挖矿,算出虚拟货币的密码,一台计算机算的太慢就在网上组个群大家一起来算这就是矿池,然后算出的密码分到的钱再根据大家的贡献来分成。现在知道了吧,用这种土办法用计算机去算密码很费电的,所以国家要阻止这种行为。

虚拟货币是传销吗

虚拟经济与传销有本质的区别,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也可以说这两者之间没有联系,既不相互从属,也不相互包含。

1、什么是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是区别与实体经济的。

虚拟经济的概念由马克思提出的虚拟资本衍生而来。马克思认为,虚拟资本是在借贷资本和银行信用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包括股票、债券等。虚拟资本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可以作为资本增值,但本身并不具有价值。

我们身边经济能接触到的虚拟经济比如股票、证券、期货、期权等,这些与我们生活的基本物资并没有必然联系,虚拟经济的发展与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并没有关系。

虚拟经济有一定发展对国家经济有好处,但过度发展的虚拟经济并无助于国家经济发展。就如同现在的国内经济,资金都在虚拟经济内周转,而没有转到实体经济中,所以大多数人仍然觉得钱难挣。

2、什么是传销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发布全面禁止传销的《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传销被正式定性为非法。

所谓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与传销相近的销售形式是直销,直销是合法的,可以申请直销牌照,有了直销牌照以后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发展,传销是非法的。大家之所以把直销和传销混为一谈,是因为在销售形式上有相近之所,直接也可以发展下线,传销当然更是以发展下线为唯一盈利方式。

区别传销最直接的办法是,传销没有产品,直销有产品。另一个直接的区别是,直销不收加盟费,卖了产品拿提成,传销都会和你要加盟费,不管以什么名目,反正卖不卖产品他们不管,收你钱才是他们的重点。

其实虚拟经济到处都存在,比如充话费按月返还,移动公司还送礼品,公交,地铁卡这些都用押金买卡的。仔细一想就是虚拟经济,因为我们提前把钱掏出给他们了,你想一个人才一百元,那么十个,百个,千个,万个……你去想想是个天文数字,这些单位利用时间差把这个钱不会放在银行里的,他们会去投资其他更赚钱,利润返几倍的生意,钱生l钱,越滚越大。这叫虚拟加实体经济,马云的支付宝就是利用五到七天的时间差在积累资金,去投资国家项目赚钱。以上只是我的一点理解,希望能帮点忙,谢谢!

谢邀请,虚拟经济属于资本运作经济范畴,只是一种营销模式,市场营销需要遵守市场规则。

资本运作是直销时期产物,它的价值体现创造了什么?未来它的发展方向,法律对发展有约束,给资本运作制定法律只会使其无法成长,如果资本运作没有影响国家利益就不是违法,如果造成混了乱和利益伤害,国家会认为是违法行为。

如果是资本运营直销商,在法律的范围内就是合法的,如果违背了国家利益和法律,这就属于传销范围了。

用两个小时的时间趴了一下问题下面以及最近关于虚拟货币有关的回答,得出一个比较中肯的答案。这里我不想去骂这个虚拟货币,也不想去掩盖点什么东西,只是做一个客观的分析。

首先,说虚拟货币是不是传销之前,得先搞定一件事情,就是怎么定义虚拟货币和传销。虚拟货币其实有三种类型:1 网络上大家都熟知的游戏币,用来买装备等游戏里面使用。2用来购买某公司,某网站上的虚拟物品或者实物。3 另外一种,就是最近一直很疯狂的 类似比特币这样的数字代币,可交易,可在很多国家兑现。

所以,在这里虚拟货币指的就是这些网络上的数字代币。那为什么会把它跟传销联想在一起呢?因为太疯狂了,币本身没有价值,现在价格却被抄到天上去了。用形象的一个案例来说:2017年年底比特币价格一度达到17802美元,相比2016年年末972美元的收盘价,暴涨了17.31倍。什么概念?如果当时拿出10万元买入比特币,现在已经身价183万了。

为什么一个没价值的东西,会在短短一年里面被人们疯狂的抄得这么高呢?大部分的原因还是在于区块链的引爆。区块链是一项技术上,而虚拟货币是这项技术上的一个应用。区块链致力于解决一个去中心化的问题,也就是说若这项技术真能成功,他将会颠覆现有的支付系统。说大一点,下一个首富可能会在这个领域诞生。当然成不成谁也不知道。

了解虚拟货币之后,再回过头来看问题,是不是传销?如果因为在投机的过程中,在虚拟货币上亏钱,或者听了某些网络上的流言蜚语去一味的唱空,那是没有意义的。可以从两个维度去判断是否是传销,一,有没有层级关系,也就是拉人头的形式。这里其实没有这样的现象,更多的是一些投机者在做价格差。二,有没有实物,确实虚拟货币没有实物形式,也没有具体的价值。所以还不能说是传销。

有人说是旁氏骗局,那更是两回事,旁氏骗局主要是把新投资人的钱一部分给到老投资人作为高额回报。但类似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是一种数字货币,通过密码学等原理制造,没有特定机构发行,所以,不存在通过大量造币来操控价格。

然而,风险是建立在区块链技术的不稳定性和虚拟货币未来可能的泡沫破裂。这种虚拟货币更像是之前的房地产泡沫,06年,15年的股市泡沫,随时可能会破裂。

因此,面对这种虚拟货币,一定要擦亮眼睛。记得投资需谨慎,不懂就不乱投,才是保护自己财产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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