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图片来源:两部门文件截图

盖世汽车梳理之后发现,《征求意见稿》主要涵盖4方面内容,分别是:加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与召回管理力度;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加强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监督;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事件事故报告与深度调查。

在加大缺陷吊车与召回管理力度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企业应当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显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以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和操作,避免驾驶员将组合驾驶辅助功能视为自动驾驶功能使用。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视其为自动驾驶系统,或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防止驾驶员滥用。企业需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披露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及边界等信息,严禁虚假宣传或夸大系统能力。

《征求意见稿》中强调,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缺陷,确保生产的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与准入产品一致。

《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和碰撞等事故。

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中的各项要求,释放出监管收紧的信号。而这一切,都是希望辅助驾驶回归“辅助”本质。辅助驾驶规范化提速,能够进一步保障用户驾乘安全,同时,也将推动中国辅助驾驶行业有序平稳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