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聊聊关于火耗归公,火耗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火耗归公,火耗,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火耗” 原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

2、明代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

3、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

4、这实际上是给官员的“福利收入”清初的官员沿用了这种做法。

5、而且,“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

6、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数倍于正赋。

7、虽然顺治、康熙年间也发过禁令,但并不起作用,以后也就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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