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判例法和成文法的优缺点)
本文阅读简介:
- 1、判例法是什么意思?
- 2、判例法系名词解释?
- 3、判例法是什么意思
判例法是什么意思?
判例法泛指可作为先例据以决案的法院判决,通常与制定法 (statute law) 相对而言,是英美法系法律的一个重要渊源。
根据判例法制度,某一判决中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往往作为一种先例而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只要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同或相似,就必须以判例所定规则处理。这就是所谓“遵循先例” (stare decisis) 原则。
扩展资料
判例法的基本思想是承认法律本身是不可能完备的,立法者只可能注重于一部法律的原则性条款,法官在遇到具体案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的实质,作出具体的解释和判定。其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
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做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直到将来某一天最高法院在另外一个同类案件中做出不同的判决为止。
判例法制度最早产生于中世纪的英国,美国是最典型的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美国法院对判例的态度非常灵活,即如果先例适合于眼下的案例,则遵循。
如果先例不适合眼下的案例,那么法院可以拒绝适用先例,或者另行确立一个新的法律原则而推翻原来的判例。那么美国判例法的约束力何在。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在同一法律系统,下级服从上级,如果涉及另一系统的问题,则要互相尊重。
判例法系名词解释?
判例法泛指可作为先例据以决案的法院判决。
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深入考察中国古代司法上对先例使用的机制,会发现中国古代判例适用是一种分类适用,即会根据判例在社会事件中的法律事实类型化上的高低,把判例分为不同等级,赋予不同效力。
作为中央机构司法时参照适用这种分类判例效力等级分别适用对整个判例运作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让判例适用具有一种流动的可变和相对的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判例法
判例法是什么意思
不是说不清楚而是你不一定看得清楚。
所谓判例法简单的说来就是法院以前判过的案子具有法律效力,后来的案件可以依照以前判过的类似的案子来判决。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