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简介:

  • 1、《竹书纪年》周纪(8)
  • 2、《竹书纪年》周纪(3)
  • 3、《竹书纪年》周纪(2)
  • 4、《竹书纪年》周纪(7)
  • 5、《竹书纪年》周纪(4)
  • 6、周纪第二卷第十三章讲的是什么

《竹书纪年》周纪(8)

   [四一] 《书纪年》曰: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实。《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果部

案:《订补》云:‘朱本无此条。’实则《存真》改‘幽王’为‘幽公’,列入晋幽公十年,注云:‘《太平御览》九百六十八。’《辑校》既录此‘幽王十年’条,又据《存真》收幽公十年条,误。《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九年。

[四二] 盟于太室。《纪年》。《北堂书钞》卷二一帝王部

案:《辑校》误作卷二二,《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同误。

《左传·昭公四年》:‘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纪年》所记当即此事。《存真》未收,《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今本《纪年》云:‘(幽王)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现姑从今本列此。

   [四三] 《汲冢竹书纪年》:(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

《汲冢纪年》曰:幽王死,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通鉴外纪》卷三

案:《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此携王即王子余臣。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携,地名,未详所在。《新唐书》:《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国语·鲁语上》:‘幽灭于戏。’韦昭注:‘幽,幽王,为西戎所杀。戏,戏山,在西周也。’与《纪年》同。

《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十年。《订补》云:‘《左传》疏引原不系年,此据《国语》与《史记》幽王十一年死,系之于此。’现列于幽王十一年。

[四四] 《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于]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记·周本纪》集解

《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通鉴外纪》卷三

《汲冢纪年》曰: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 《通鉴外纪》卷三

案:日本高山寺藏古钞本《周本 纪》‘以至幽王’作‘以至于幽王’(见《史记会注考 证校补》卷四页六0),以《集解》所引‘汤灭夏以至于受’(见上)例之,是,据补。

《竹书纪年》周纪(3)

郑宫、春宫。见《纪年》,穆王所居室。《初学纪》卷二四居处部

[一四]《纪年》曰:北唐之君来见,以一骊马是生绿耳。《穆天子传》注

郭璞曰:《纪年》云:北唐之君来见,以一骊马是生绿耳。《史记·秦本纪》集解

《纪年》曰:北唐之君来见,骊马是生绿耳。《尔雅·释畜》正义

案:《存真》作‘献一骊马’。 《辑校》‘骊马’作‘骝马’,盖据明刻本《穆天子传》,现从洪颐烜校本。《尔雅正义》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

《逸周书·王会》:‘北唐以闾。’孔晁注:‘北唐,戎之在西北者。’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卷七云:‘案《穆天子传》注引《竹书纪年》云:“北唐之君来见,献一骊马是生騄耳。”即此戎也。’

[一五]《竹书》亦曰: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千里。《山海经·大荒北经》注

《纪年》曰:穆王北征,行积羽千里。《穆天子传》注

《竹书》曰: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行千里。《文选·江赋》注

案:《存真》云:‘《大荒北经》云:“有大泽,方千里,群鸟所解。”《穆天子传》云:“北至广厚之野,飞鸟所解其羽乃于此中,鸟兽绝群,载羽百车。”即谓此也。’

[一六]【天子北征于犬戎】。《纪年》又曰:取其五王以东。《穆天子传》注

案:《穆天子传》:‘天子北征于犬戎。’注:‘《纪年》又曰:取其五王以东。’《存真》作‘征犬戎,取其五王以东’,云:‘《后汉书·西羌传》亦引此,而云“遂迁戎于太原”,疑亦《竹书》本文,而注不详,未敢羼入。’《辑校》亦云:‘《后汉书·西羌传》:“王乃西征犬戎,获其五王,遂迁戎于太原。”考《西羌传》前后文皆用《纪年》,此亦当隐括《纪年》语。’作‘【西征犬戎】,取其五王以东,【王遂迁戎于太原】’。

[一七]《纪年》曰: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憩。《艺文类聚》卷九一鸟部

《竹书》曰:穆王西征,至于青鸟所解。《山海经·西山经》注

《纪年》曰: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解。《太平御览》卷九二七羽族部

案:《存真》云:‘《西山经》云:“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注曰:“今在敦煌郡,三青鸟主为西王母取食者,别自栖息于此山也。”《艺文类聚》引郭璞赞曰:“山名三危,三鸟所憩。往来昆仑,王母是隶。穆王西征,旋轸斯地。”’是《纪年》原文当作‘憩’。

[一八]《纪年》:穆王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其年来见,宾于昭宫。《穆天子传》注

《纪年》曰:穆王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鸟○人。’《穆天子传》注

《竹书》:穆王(五)十七年,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山海经·西山经》注

《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见西王母,宾于昭宫。《列子·周穆王》释文

郭璞曰:《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于昆仑丘,[遂]见西王母。《史记·秦本纪 》集解

《纪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昆仑丘,见西王母,王母止之。《艺文类聚》卷 七山部

《纪年》曰:穆王十七年,西征,至于昆仑丘,见西王母,乃宴。《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二昆仑山

《纪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昆仑丘,见西王母。《太平御览》卷三八地部

案:《辑校》云:‘《山海经》注引作“穆王五十七年”,然《穆传》注引作“其年来见”。其年即承上文“十七年”,则《山海经》注所引,衍一“五”字。’《订补》亦云:‘《列子·周穆王篇》释文引作“穆王十七年,西征,见西王母,宾于昭宫”,可证《山海经》注“五”字之讹。’是。日本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所收日本古钞正义:‘《穆天子传》曰:……(穆王)西征,至于昆仑之丘,见西王母。其年王母来见,宾于昭宫。’(《赵世家》)实为郭注引《纪年》文,可补今本之脱。《史记·秦本纪》集解所引,日本庆长活字本、朝鲜刊本,‘见’上有‘遂’字(《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五页一一),据补。《辑校》误《秦本纪》为《周本纪》,《订补》未指出。《白氏六帖事类集》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存真》、《辑校》据诸所引文,析并为两条,其一作‘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鸟○人。”’其一作‘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

《竹书纪年》周纪(2)

[七]《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年不用。《文选·贤良诏》注

《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文选·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注

《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案:《御览》卷八五,《辑校》误作八四,《存真》不误。《史记·周本纪》:‘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与《纪年》同。

[八]《纪年》曰:周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案:《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此齐桓公伐楚,管仲与楚使讯答之辞。《吕氏春秋·音初》:‘周昭王亲将征荆,辛余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还反涉汉,梁败,王及祭公抎于汉中,辛余靡振王北济,又反振祭公。’西周金文多记昭王南征伐楚事,《○驭○》:‘○驭(御)从王南征,伐楚荆。’《过伯○》:‘过白(伯)从王伐反荆。’《贞○》:‘贞从王伐荆。’唐兰先生以为均昭王南征时器(《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五四)。是。

《楚辞·天问》:‘昭后成游,南土爰底,厥利维何,逢彼白雉。’闻一多先生云:‘“雉”当为“兕”,声之误也。《吕氏春秋·至忠篇》:“荆庄襄王猎于云梦,射随兕。”《说苑·立节篇》作“科雉”,《史记·齐太公世家》“苍兕,苍兕”,索隐曰:“一本或作苍雉”,《管蔡世家》“曹惠伯兕”,《十二诸侯年表》作“雉”,并其比。……《初学记》七引《纪年》曰:“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本篇所问,即指斯役。然则昭王所逢,是兕非雉,又有明征矣。’(《楚辞校补》,《闻一多全集》第二册页四0四。)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0以‘兕,水兽,与陆地者异’。皆是。

[九]《纪年》曰: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纪年》曰: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开元占经》卷一0一

《书纪年》曰: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太平御览》卷九0七兽部

案:此亦记昭王南征事。西周金文屡见‘六○’或‘西六○’之称,徐中舒先生云:‘西六○为王之禁军,《大雅·朴棫》之诗云:“周王于迈,六师及之”,此六师应即金文的西六○。西六○为王禁卫,随时皆在王之左右,所以王行而“六师及之”。’(《禹鼎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考古学报》一九五九年第三期。)

[一0]《书纪年》曰:周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贯紫微。其年,王南巡不返。《太平御览》卷八七四咎微部

案:《存真》、《辑校》作‘夜清,五色光贯紫微’,所据《御览》为鲍刻本。《辑校》云:‘《路史·发挥》三注引“清”作“有”。’与影宋本《御览》合。《存真》、《辑校》所引《路史》注,见本书附录。

‘王南巡不返’,即《左传·僖公四年》之‘昭王南征而不复’。《史记·周本纪》:‘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

[一一]《纪年》:穆王元年,筑祗宫于南郑。《穆天子传》注

案:《左传·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也。’正义:‘马融曰:“祗宫,圻内游观之宫也。”’

[一二](《纪年》):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晋书·束皙传》

案:《尚书·吕刑》:‘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伪孔传》:‘言吕侯见命为卿时,穆王以享国百年耄乱荒忽。’《论衡·气寿》:‘周穆王享国百年。’束皙隐括《纪年》之语,以驳传统所谓穆王寿百岁之说。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一云:‘传云自武王至穆王享国百年,谓武王在位十七年,成王三十七年,康王二十六年,昭王十九年,至穆王元年,共享国百年也。’《存真》同。此据今本《纪年》为说,除昭王十九年外,其余年数未见征引,是否可信,今不敢必。

《竹书纪年》周纪(7)

案:《辑校》引有《通鉴外纪》卷三所收一条,然《外纪》未注明出《纪年》,现不入辑。《辑校》云:‘《初学记》二十九引作“宣王三年……”。’据明晋府刻本《初学记》‘三’‘年’之间空一字,当为‘十’字,非‘三年’,《辑校》误。

        [三四] 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云:‘《西羌传》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后二十七年;条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后五年;下败北戎,灭姜邑,在此后二年。据此差次以补之。’因列此役于宣王三十一年,《辑校》同。

   [三五] 《纪年》曰:周(灵)[宣]王三十三年,有马化为狐。《开元占经》卷一一八

《纪年》曰:周宣王时,马化为狐。《广韵》卷四(四十祃)

《纪年》曰:周宣王时,马化为狐。《太平御览》卷八八七咎征部

《书纪年》曰:宣王时,(乌)[马]化为狐。 《太平御览》卷九0九兽部

案:干宝《搜神记》卷六云:‘周宣王三十三年,幽王生,是岁有马化为狐。’当本《纪年》。

[三六] 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六年。

   [三七] 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戎人灭姜侯之邑。(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八年。

[三八] 明年,王征申戎,破之。(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九年。

[三九] 后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订补》云:‘案《西羌传》作“后十年”,谓周宣王三十九后十年。宣王四十六年卒,又三年即当幽王三年。’是。《存真》、《辑校》、《订补》均泥于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惟特记晋国,起自殇叔’之语,因自殇叔始即列晋国年次,而以幽王之事附见。《后序》之语,当与《晋书·束皙传》参证,传文明言: ‘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晋】事接之。’是《纪年》记周事当至幽王之亡为止,《太平御览》所引有‘幽王八年’,‘幽王十年’事(见下),可证。昔人误会《束皙传》之‘以事接之’,即为《后序》所云‘编年相次’之意,实则《晋书》当脱‘晋’字,所谓‘以事接之’,指幽王死后方接以晋事。此处脱‘晋’字,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三‘竹书纪年’条及《二十二史考异》卷二一已指出:‘“事”上当有“晋”字,刊本脱。’至《后序》所云‘起自殇叔’,当谓《纪年》记晋国事起自殇叔,殇叔以前《纪年》无晋事而已。本条《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元年,《订补》以为‘当作“二年”’。

   [四0] 《纪年》曰: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太平御览》卷一四七皇亲部

《纪年》曰:幽王立褒姒之子伯盘,以为太子。 《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汲冢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太子。《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

案:《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束皙云:‘案《左传》“携王奸命”,旧说携王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盘,非携王。’此束皙校正《纪年》之语。《国语·郑语》、《史记·周本纪》皆谓褒姒之子名伯服,旧释《左传》者亦称之为伯服,并以伯服为携王。和峤、荀勖初释《纪年》时,当据《国语》等书释作伯服,故束皙正之。案《纪年》原文应作‘般’,‘般’即古文‘盘’字。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尚书》甘盘,《史记·燕世家》作甘般。《商书》盘庚,《国语》作般庚。’甲骨文盘庚亦作般庚。‘般’、‘服’形近,《国语》等书因误般为服,和、荀循旧误以释《纪年》,束皙正之,是。古本《纪年》当已据束皙之说作‘伯盘’,后人复据《国语》、《史记》等书臆改为‘伯服’,今影宋本引此一作‘伯盘’,一作‘伯服’,犹改之未尽者,而清代鲍刻本乃全改为‘伯服’。《存真》、《辑校》未见宋本,仍作‘伯服’,《订补》已及见影宋本,亦未指出。又《辑校》、《订补》所引《御览》皆讹作卷八四,《存真》作八五,不误。《存真》、《辑校》改‘幽王八年’为晋文侯七年。

《竹书纪年》周纪(4)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二云:‘“王见”至“○人”,此魏史附纪所闻之词也。《穆天子传》不载其事,盖竹简薶沈,韦编希落,非完籍矣。“丁未,天子饮于温山”,下有“考鸟”二字,郭注引此传文谓疑说此鸟,脱落不可知也。愚案:“○”字本或作“○”,字书无此字。《尔雅·释训》曰:“甹夆,掣曳也。”司马相如《上林赋》曰:“适足以甹君自损。”晋灼注曰:“甹,古贬字。”然则○或是○,即古砭字,谓以喙刺人如针石也,否则即掣曳之矣。盖王见西王母,犹欲西征,故西王母止之曰:“有鸟○人”,而王始由西而北也。’《存真》云:‘字书无“○”字,疑“○”之讹。《说文》:“○,使也。”通作“甹”。《尔雅·释训》:“甹夆,掣曳也。”’

[一九]留昆国见《纪年》。《穆天子传》注

案:《存真》列于穆王,作‘【留昆氏来宾】’。《辑校》作‘留昆’,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穆天子传》:‘留昆归玉百枚。’注即引《纪年》以释‘留昆’,郭璞往往以《纪年》证《穆传》,此所述自当为一事。今本《纪年》作‘十五年春正月,留昆氏来宾’。《存真》据此。现姑次于穆王西征之后。

[二0]《纪年》曰:穆王十七年,起师至九江,以鼋为梁。《广韵》卷一(二十二元)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楚,大起九师,至于九江,比鼋鼍为梁。《艺文类聚》卷九水部

《纪年》曰:周穆王七年,大起师,东至于九江,架鼋鼍以为梁。《太平御览》卷七三地部

《纪年》曰:周穆王四十七年,伐纡,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比鼋以为梁。《太平御览》卷三0五征伐部,北龟为梁。《纪年》。《北堂书钞》卷一六帝王部

《纪年》云:周穆王伐大越,起九师,东至九江,驾鼋鼍以为梁也。《北堂书钞》卷一一四武功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东至于九江,比鼋鼍以为梁。《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征伐,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江赋》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纣,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恨赋》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荆,东至九江,比鼋鼍为梁而渡。《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三桥

《纪年》:周穆王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 《事类赋》注卷六江

《书纪年》曰:穆王三十七年,起师,至九江,以鼋为梁也。《太平御览》卷九三二鳞介部

《汲冢纪年》曰:(穆王)三十七年,(王起六师,至于九江,伐楚)。《通鉴外纪》卷三

案:《事类赋》注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诸书所引,年次或作‘七年’、‘十七年’、‘三十七年’、‘四十七年’,地名或作‘越’、‘楚’、‘荆’、‘纡’。除其间有讹舛外,如《辑校》所引《御览》卷三0五之‘伐纣’,据鲍刻本、影宋本‘纣’作‘纡’,以此证《文选·恨赋》注所引‘纣’亦当为‘纡’字之误。然‘越’、‘楚’、‘纡’之间,决无致误之理,其歧异当为所据本释文之异。

《存真》云:‘“纡”当作“纾”,形近而讹,“纾”、“舒”通用。(《周礼·士师 》释文:‘纾’本亦作‘舒’。《诗》‘彼交匪纾’, 《荀子·劝学篇》作‘匪交匪舒’。)’洪亮吉《春秋 左传诂》卷二0云:‘《史记·齐世家》:“常执简公 于徐州”,索隐:“徐字从人。”《说文》作“□”, 音舒。《战国策》:“楚威王战胜于徐州。”高诱注“徐州或作舒州,是时属齐。”案舒、徐、□古字通。’ 是穆王之伐纡当即伐徐。

《史记秦本纪》:‘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得骥温骊、骅骝、騄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赵世家》:‘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骥之乘匹,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则《纪年》所记穆王之伐徐,或即攻徐偃王事。楚辞·离骚》:‘麾蛟龙使梁津兮。’王逸注:‘似周穆王之越海,比鼍鼋以为梁也。’王氏汉人,生当《纪年》出土之前,必源于他书。《书钞》引作‘伐大越’者,或为王注所云‘越海’之误。

周纪第二卷第十三章讲的是什么

周纪第二卷第十三章 这一章讲的都跟得胜有关,我们看到“得胜”这两个字,亚伯兰「渐渐往伯特利去」(3节),他的信心也「渐渐」复苏。「又在那里求告耶和华的名」,标志着亚伯兰重新开始凭信心根据神来生活。借着埃及的失败,神让亚伯兰学到了第一个功课(十二10-20),就是凡事不可根据自己和环境,而要单单根据信实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