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范围,侦查范围包括
本文阅读简介:
- 1、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
- 2、公安局经侦科受案范围
- 3、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
- 4、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 5、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 6、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种:贪污贿赂那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如果这些人的犯罪现象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将受到检察院的制裁。
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具体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公安局经侦科受案范围
经侦科主要负责什么案件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
刑侦队,公安机关中负责负责刑事侦缉的专门队伍。刑侦和经侦,是公安机关内部办案的一种分工,公安局的刑事侦、经侦、治安管辖案件是各不相同的。
法律主观:刑侦和经侦的案件区别在于办理案件的种类不同。刑侦一般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如故意杀人等,侵犯财产案件如抢劫罪等。而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案件,如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普通刑事案件:扰乱市场秩序罪(如合同诈骗等),侵犯知识产权罪,危害税收征管罪,金融诈骗罪,破坏金融秩序罪(如伪造货币等)。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
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2、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4、经济侦查大队隶属于公安部门,是针对国内经济案件做侦查的部门,侦查范围包括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挪用资金、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贩假币等。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1、综上可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四种,即贪污贿赂那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2、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种:贪污贿赂那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3、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4、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5、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案件一般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案件。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1、综上可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四种,即贪污贿赂那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2、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种:贪污贿赂那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3、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虐待被监管人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种:贪污贿赂那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综上可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四种,即贪污贿赂那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虐待被监管人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248条);报复陷害案(第254条);破坏选举案(第256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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