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新闻法迟迟不出台的原因
本文阅读简介:
- 1、我国为什么没有新闻法
- 2、为什么我国的新闻法现在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
- 3、我国第一个新闻法规是
- 4、新闻法治名词解释是什么?
我国为什么没有新闻法
1.我国的立法目前仍然不健全,在很多方面存在漏洞,在信息传播方面有待解决。
2.但在我国相关文件中规定了关于媒体,新闻等方面的程序及活动权限,出台相关的新闻工作的道德规范等一系列行为准则。而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为什么我国的新闻法现在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
为什么我国的新闻法现在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是因为,法的刚性与意识形态弹性的矛盾,法的权利的普遍性与传媒权利实际上的等级性矛盾,法的稳定性与舆论导向随机性的矛盾,法的普遍性与纪律的有限行的矛盾,对传媒的随机控制和依法行政的矛盾。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的,实施细则应当在行政法规发布的同时或稍后即行发布。
我国第一个新闻法规是
《大清印刷物专律》。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由清政府颁布的《大清报律》,作为中华历史上的第一部新闻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该律由清廷民政部会同法部,以“各国通例”为基础,经由宪政编查馆审核后颁布。
新闻法治名词解释是什么?
名词解释如下:
新闻法治是: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控制新闻事业的程序、原则和机制。新闻法治是与新闻立法、新闻法规、新闻法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
新闻法治研究的范围包括:新闻立法与新闻自由的关系,新闻立法对新闻媒介、新闻工作者的保护与限制,中外新闻法规的类型、特点、新闻法制的历史变迁及其发展趋向,新闻事业的管理体制和规定,违法新闻行为的处分等等。
法治内容的特点:
新闻法制,指新闻本身的立法与新闻业的管理制度。
新闻立法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新闻事业在国家政治、文化生活中的地位;新闻工作的门类及其法律规定;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义务和资格;新闻采访与记载的保护;新闻记载的禁止和限制;新闻的管理措施,违法新闻行为的处理。新闻业的管理制度大体可分为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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